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各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为巩固全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53号)的规定,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办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组织实地考核。现场查阅各处室台账资料,检查各计算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是否取得合法授权,是否存在安装盗版软件、违规使用软件等行为。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0日—12月25日。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对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核表逐项进行评分。考核结果分为A级(90分以上)、B级(80-89分)、C级(70-79分)、D级(69分以下)4个等级。结果将在全办予以通报。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处室,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视情进行责任追究。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和整改,完善资料,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软件正版化评分标准

    

                                                             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软件正版化评分标准

  一、责任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

  评分依据:建立工作机构、相关制度

  评分标准:有专人负责的,有相应的制度并能有效运转,有工作记录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50分)

  1.考核项目(10分):软件采购计划

  评分依据:上报材料

  评分标准:按规定报送了采购计划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考核项目(10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评分依据:文件、规章制度

  评分标准:有相关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机制得6分,否则不得分

  3.考核项目(10分):软件使用制度及软件台账管理

  评分依据:文件、规章制度、软件台账

  评分标准:有相关采购制度和台账得10分,否则不得分;台账明显不实或主要内容严重缺失酌情扣分

  4.考核项目(10分):内部审查

  评分依据:文件、工作记录

  评分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得10分,否则不得分

  5.考核项目(10分):工作部门及负责人信息

  评分依据:文件、工作记录、报告、通报等

  评分标准: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并有效工作考核工作得6分,否则不得分

  (三)工作材料报送情况(15分)

  按要求报送材料

  评分依据:材料及其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

  评分标准:按要求报送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四)软件安装使用情况(15分)

  1. 考核项目(5分):安装盗版软件

  评分依据:实地抽查计算机安装使用情况

  评分标准:发现一件(次)扣1分,直至扣完

  2. 考核项目(5分):违规使用软件

  评分依据:实地抽查计算机安装使用情况

  评分标准:发现一件(次)扣1分,直至扣完

  3. 考核项目(5分):突击安装使用软件

  评分依据:实地抽查计算机安装使用情况

  评分标准:发现一件(次)扣1分,直至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