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6
赣府法办字〔2016〕36号
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
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政府法制办 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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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5日
附件
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促进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办干部职工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责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考评,激励全办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集体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江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绩效管理内容
绩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绩效指标(100分)、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100分)、绩效评价(100分)等。
(一)绩效指标(100分)
绩效指标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责,其中重点工作包括:我办承担2016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法治江西建设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任务;履职履责包括:我办 “三定方案”中能体现核心职能的工作任务。绩效指标根据要求确定不少于5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0项三级指标、40项节点作为考核内容。重点工作达5项及以上的,以重点工作为主,重点工作不到5项的,通过履职履责予以补充。
绩效指标得分=100分-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年度指标自评扣分。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100分)
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办完成绩效指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日常察访核验,进行绩效评估。
(三)绩效评价(100分)
1.部门评价(50分)。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综治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对我办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5分)、省直机关党的建设(1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10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
部门评价最后得分=50分×(已参加的部门评价实际得分÷已参加的部门评价满分)。
2.公众评价(30分)。公众评价由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组成。日常评价依托“江西绩效”公众号(微信号:JXJXGL)进行。在我办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及对外处室张贴“江西绩效”公众号宣传页,由服务对象现场扫码进行评价和留言,占30%分值。年终评价由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对我办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占70%的分值,由省统计局会同省绩效办负责组织实施。
日常评价得分=30分×30%×日常评价满意率,年终评价得分=30分×70%×年终评价满意率
3.省领导评价(20分)。由省领导对我办年度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省领导评价得分=20分×省领导评价满意率。
绩效评价得分=部门评价得分+公众评价得分+省领导评价满意率。
三、工作任务
见附件1(2016年度省政府法制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成立办考评工作小组,由谢茂林任组长,邱荣飞任副组长,王县银、熊胜、陈欢欢、刘志学等同志为成员。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年度考评的组织、联络和审核工作。综合处具体负责年度考评的组织协调和重点任务落实的督办工作。
(二)各处、室要对本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相关绩效管理内容的任务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审核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扩大社会影响,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努力提高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满意度。办年度指标体系和以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在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时,应严格把关,有关涉密指标、涉密佐证材料等不宜在网上发布的内容,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四)全办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考评的关系,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办考评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把考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圆满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五、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深刻认识推行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我办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行动,促进行政效率和能力提高,促进职责职能的发挥和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标准。以绩效管理考评为抓手,推动和促进中心工作、综治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发展。日常要严格标准,加强对绩效指标中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对账销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督促整改。树立成果意识、期限意识,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
(三)严明责任。各级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处室要认真按照本工作方案,抓好工作目标落实,定期自查各项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指令性的工作,要逐级明细责任、列出时间表,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凡是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奖励,在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影响办绩效总成绩的,要追究责任,向办党组作出说明。办分管领导,要履行责任人责任,积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
(四)密切配合。综合处负责办绩效考核的联络和牵总工作,各责任处室要互相支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处、室要按照佐证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2),及时向综合处报送相关数据。9月10日前完成时限为8月31日前的所有指标节点的佐证材料上传,之后的指标节点按照要求在完成时限后12天内报送佐证材料。对绩效管理相关数据采集、材料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我办数据、资料、信息准确、及时,确保我办在绩效管理考评中取得好的成绩。
附件:1.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2. 佐证材料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