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02-03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绩效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办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为牵引,以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为法治江西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我办纳入绩效管理工作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

指标34项,68个工作节点,分别涉及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执法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行政复议审理处和综合处等6个业务处室。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职能职责方面

34项重点改革任务和工作,除第8项(推动出台《江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经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报请分管省领导同意(该任务2015年视为完成),将该规章项目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按照立法程序和下年度立法计划重新开展相关工作外33项工作均如期完成。

1、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适应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重点加强了经济、民生、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先后审查修改完成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西省公路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江西省旅游条例(修订)》等法规规章,从制度层面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得到国家工商总局高度评价。《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入选江西省2015年十大法治事件。

2、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立法选项论证工作,在办网站上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广泛征集立法项目,邀请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参与,加强对拟列入年度计划法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拟重点规范的问题等内容的审查论证,印发了《关于申报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建立了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探索实行重要地方性法规由第三方组织起草,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会审办法》、《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第三方评估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得到各界好评,今年出台的法规、规章草案均在办网站上公开征求了意见,今年新出台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解读,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结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            有关市场准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先后对省政府45个部门8972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审查,共审查出不合法行政权力、行政责任381项,不规范行政权力、行政责任1088项,均提出了处理意见。对省编办共13批次集中转来省政府部门的2318项行政审批进行了依法规范,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审批服务指南,加强了审批监督。对九江市请求省政府支持该市发行16亿保障性住房债券融资、《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与惩戒暂行办法》等关系到我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特别是我办对《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与惩戒暂行办法》的审查修改意见得到了鹿省长和毛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4、有效推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指导省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2014年12月31日前新制定或新修订(正)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制订细化标准,编辑《江西省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印发执行,较好地解决了“议价执法”等问题。

5、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修订《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组织编写《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大纲(2015年)》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规则和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全省执法证件核发的范围、主体和程序要求。开发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在网上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考试6万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6、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联席会议,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监督机关的职责、案件移送、监督程序进行规范,较好的解决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有效对接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7、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举办全省领导干部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班,对180多名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应诉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反响。代省政府起草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促进了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应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支持、尊重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效果良好。今年来,20起以省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办均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了依法应诉。吉安市、吉州区等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8、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复议能力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对6个未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设区市政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经验材料汇编、每月通报、现场督导等办法推动落实。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实现了设区市政府一级全覆盖。与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全部建立。从全省各地市征选130多个行政复议案件,精心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供各级学习借鉴,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的能力。

9、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制定行政执法特邀请员制度,聘请6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省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通过以会代训、颁发聘书、媒体宣传、分组管理等方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培训管理,丰富行政执法监督的手段在本办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投诉窗口”,依托省党风政风热线,组织开展投诉举报实地调查核实,进一步创新了监督方式,拓宽了监督渠道。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出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与省检察院联合建立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联动机制的通知》,在全国省级法制机构属首创,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

 10、加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力度。制订《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意见》,明确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点和内容,有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7月份,在井冈山集中举办了两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11、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力度。起草《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督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2、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积极加强政府法制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做好“探索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遴选立法工作人员。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人才交流渠道"的调研工作。

(二)外部评价方面

我办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进四联”和先进党支部“五星创评”等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办人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强化作风。今年以来,办党组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次,举办法制讲堂2期,处级以上干部研讨交流16人次。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5月份,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优秀。12月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反映较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评价较好、综治考核反馈情况良好。办首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初选成功入围,省直机关工委考核评价较高,创新型党支部建设作为党建特色工作在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此外,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财政预算经费管理等工作均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

 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思想重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办党组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把它作为我办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行政效率和能力提高,促进职责职能的发挥和任务目标的实现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成效先后成立了由主任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邱荣飞副主任任组长,李珂调研员等任组员的考评工作小组,并且明确综合处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促进了绩效工作有力落实。

(二)严格标准,努力提高工作任务质量。坚持以绩效管理考评为抓手,推动和促进中心工作、综治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发展。注重严在平时,通过加强对绩效指标中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对账销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抓好督促整改。树立成果意识、期限意识,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针对法治江西建设我办承担的大项任务多、压力大,重点改革工作标准高、要求严等实际,在半年工作转换时机,及时研究建立《办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台账》制度,强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针对部分设区市没有落实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要求,办在发了催办函以后,专门安排分管办领导带队前往相关市进行面对面的督导,并且建立每月通报制度,真正用实的作风促进工作的有力落实。10月份,结合连心活动,选派领导干部到扶贫点挂职,并积极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为村里争取扶贫建设资金,促进村里经济发展;直接和联系社会力量资助村里贫困家庭和儿童,为贫困儿童购买衣物和学习用品,加深了与群众的感情,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对待群众态度热情,耐心细致。今年3月份以来,共接收群众来电来访200余件次,行政复议申请138件,受理95件,依法不予受理15件(全年无一起因不予受理决定被起诉的案件),群众比较肯定。此外,我办还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委若干规定,做到节俭、务实。今年以来,我办实际召开会议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发文数减少8%,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5%,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三)严明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求各处室认真按照办下发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目标落实,定期自查各项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指令性的工作,逐级明细责任、列出时间表,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并且办党组还明确,对成绩突出的,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影响办绩效总成绩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向办党组作出说明。办分管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一级带着一级干,共同落实指标中的重点工作。综合处负责办绩效考核的联络和牵总工作,加大了督办力度,各责任处室之间做到了互相支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处主动向综合处报送相关数据,对绩效管理相关数据采集、材料报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资料、信息准确、及时。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办工作总体任务完成较好,但也存在任务盯得不紧,主动性不强,沟通协调不力,任务完成时限设置不合理,四分之一项指标完成时限定在12月份,导致前松后紧;对法治江西建设重点改革任务谋划思考不勤,创新研究不足,满足于完成任务,忙于日常性事物,在全国有影响的亮点成果不多等问题,下步,我办将在以后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加以克服解决。

五、意见、建议

(一)建议省绩效办继续加强对我办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反馈阶段考核情况。

(二)进一步加大对绩效管理考评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多上传一些实用软件。

 

 

 

 

                                            省政府法制办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