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9
关于印发《省政府法制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省作风整治办《关于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赣作风整治办字[2012]9号),结合我办实际,经办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省政府法制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
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省政府法制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省作风整治办《关于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赣作风整治办字[2012]9号)要求,结合本办实际,现将作风整治活动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方面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牵头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牵头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
二、创优发展环境及各项保障措施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
1、继续大幅度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处。
2、严肃纠正以各种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准搞变相设置审批门槛。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处。
3、能下放的审批项目一律下放给基层。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处。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1、加强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牵头单位:综合处,配合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
2、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服务措施。
牵头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单位:依法行政指导处,责任单位:综合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1、保持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必须执行到位,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促进转变发展方式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践,努力打造诚信政府。
牵头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2、围绕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管理、工程项目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重要环节,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立法二处。
3、深入推进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力度,着力解决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彻底、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内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实现中介服务市场化。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处,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五)加大学习教育力度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处、后勤服务中心。
(六)加强重点岗位防范和管理
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
(七)强化发展环境监测和“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等手段,严格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综合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处、依法行政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