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5
赣府法办字〔2016〕27号
关于申报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建议项目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47号),现就申报2017年立法建议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把握立法规律与立法时机,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立法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重点抓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1、立项申请报告;
2、《江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3、立法建议项目的初稿;
4、立法建议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文本。
(二)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在2016年8月31日前已报送审稿的项目,如年内不能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视为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项目,纳入筛选范围,不需重新申报。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联 系 人:李珂、姜宁
联系电话:0791-88918219
附:《江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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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