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3
赣府法办字〔2016〕1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综治办、政府法制办,省直有关单位: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行政调解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认识
行政调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环,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综治机构、政府法制机构的大力推动下,全省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认识仍然不到位,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调解受理范围不够明晰,工作推动举措不够有力,破解难题能力有待加强,成效亮点不明显。
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要求的新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为己任,切实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研究,建立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调解“双轨”运行机制,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要制定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编制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规范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时限和要求;要充分考虑相关司法调解和裁判标准,使行政复议调解结果经得起司法的监督和检验。省政府法制办将加强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调研指导,条件成熟时,制定统一规范的指导文件。
(二)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是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学校意外死亡事故、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权属、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矛盾多发领域纠纷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在去年开展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调解的范围、程序、时限,统一调解法律文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综治机构的综合协调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总结推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调解机制创新试点经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新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题的重要举措。去年,省里选择在抚州市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调解机制创新工作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抚州市要进一步将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并抓好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梳理,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9月底前上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住建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将对试点经验进行提炼升华,适时向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此外,2015年10月,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联合印发了《江西省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机构作出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的程序规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该文件的贯彻实施。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择优选配行政调解人员。政府法制机构和有条件的部门要开展对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学习班和经验交流会,培训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调解人员,传授行政调解基本知识,不断提升行政调解能力和水平。省政府法制办计划今年举办一期行政调解骨干人员培训班。鼓励行政机关向社会购买调解服务,探索委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调解机构实施调解,构建行政主导、社会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
(二)推进行政调解信息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抓住省综治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建设机遇,把行政调解纳入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体系,配合做好行政调解案件录入、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的网络化操作,实现“互联网+”行政调解,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同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依据、范围、原则、流程和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及其行为规范,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能,研究部署本地区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监督本级政府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省直部门要加大对下级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切实肩负起推动本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行政管理领域矛盾纠纷特点、纠纷化解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条件成熟时,省政府法制办将启动相关地方立法调研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一)完善行政调解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是检验工作成效、引领推动工作发展的最有效方法。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争取综治机构的支持,协助推进行政调解差异化考核,对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依据其职责和行业实际,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各部门行政调解在综治考评中的分值比重;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对市、县、乡级政府行政调解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适度增加行政调解在综治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功能。
(二)继续做好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统计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调解案件数据,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按要求报送政府法制机构,报送情况作为年度行政调解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省政府法制办将及时进行引导培育,作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
365bet盘口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