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8
在2014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张玉印
同志们:
刚才,我们表彰了2014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希望全办干部职工要积极向先进学习,争当先进。下面,我代表办党组向大家报告2014年的工作,并就2015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政府法制机构职能,着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政府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凸显
2014年,根据省政府立法计划和省政府领导批示,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全办完成了14件立法项目(8件地方性法规、6件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任务。在编制立法计划、审查修改立法项目过程中,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为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招标投标中的违规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修订的《江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新增了电子招投标、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内容,程序更加科学,监管措施更加有力;针对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混乱现象和腐败问题,审查修改的《江西省矿产资源条例》,用专章对矿业权出让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为解决税源流失,增加财政收入,审查修改的《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规范了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报送,拓宽了税源信息渠道。据省税务部门预计,去年,全省税务机关增加涉税有效信息100多万条,由此可增收税款20多亿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年初启动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立法程序。通过修正案的出台,我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实施中央提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省份,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审查修改的《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制定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抚恤优待金制度,惠及了占义务兵三分之二以上农村义务兵家庭。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针对“医闹”问题频发现象,及时启动《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立法程序,科学设置了医疗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条例》实施后,全省因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了32%,实施效果得到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充分肯定;审查修改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范了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完善了征收补偿机制,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政府法制改革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由省编办和我办牵头负责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研、考察工作,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江西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草案);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去年上半年,我办与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截止去年底,10个试点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均已挂牌运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我办代省政府草拟了《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确定今年在南昌等市县开展试点。
(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
2014年,我办着重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代省政府起草了《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于去年8月16日以省政府令颁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好《办法》,我办还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办法》和《意见》出台,对于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克服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我办就“两法衔接”工作联合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到省环保厅等18个省直单位、南昌等11个市(县)进行调研,起草了《江西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制定了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中聘请了60名同志担任我省首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丰富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强化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执行。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理念,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在办理过程中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协调,及时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纷。2014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4356件,办结3728 件(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121件,受理43件,办结41件)。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199件,经协调协商,和解的2289件。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与省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简化行政调解程序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衔接机制。一年来,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4.4万余件,调解23.2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2.4%。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双管齐下,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
(五)依法行政指导扎实有效
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指导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贯彻实施的6个基本程序。《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充分肯定。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推进工作。起草《江西省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调解等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去年 6、7月期间,在井冈山江西干部学院集中举办了两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开展依法行政先进评选表彰活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表彰2011-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六)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2014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省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论证职责,有效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法律论证工作。对40件法律法规草案、130件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法律论证,我办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基本被采纳。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83件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4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7条审查意见。认真办理省政府涉法律事务。2014年11月,为妥善处理国家审计署审计提出的原江钨集团17个矿业权问题,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我办进行严密的法律论证,提出了两种处理方案和路径,供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去年2月,省安监局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根据鹿省长的批示,我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职权法定、切实管用的原则,提出了具体审核意见。《规定》下发后,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全国各省借鉴,并在全国安监工作会上予以表扬。
机关党建、综合服务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效。为完成办党组、综治、精神文明、节能、绩效等重要考核任务,机关党委、综合处、后勤服务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人事工作有新进展,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下,新增1个领导职数,办里提拔了1名处长、1名调研员、1名副处长、1名主任科员。
回顾2014年的工作,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办审查修改的有关立法项目写进了省委十次全会报告中,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指导工作得到各方面好评,积极参与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调研起草工作,很多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写进了《意见》中。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靠的是省直各部门大力支持,靠的是全办干部职工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同志们的集体智慧和共同奋斗。一年来,全办干部职工勤勤恳恳、努力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非常值得赞扬与学习。行政复议处2014年人手紧、案子多,全处同志工作积极主动、团结一心,在办好复议案件的同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试点工作富有成效,10个试点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均已挂牌运行,受理复议案件增加一倍,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机关党委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出色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去年目标管理考评中,机关党委考评成绩排名第一,但他们主动提出把荣誉让给业务处室,表现出很强的大局意识和很高的思想境界。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中,我办被评为优秀。潘荣生同志几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在对待工作的态度上,潘荣生同志为全办同志树立了一面鲜活的旗帜。潘荣生同志现在光荣退休了,在此,我代表办党组和全办干部职工向潘荣生同志表示敬意和感谢!龚河兴同志法律业务能力强,在诉访分离带来大量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重的情况下,带领行政复议处全体同志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李珂同志工作有热情,敢担当,承担急难重任务不畏难、不畏苦,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好;唐晓燕同志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事仔细认真,服务态度好;龙潇同志接受工作任务从不讨价还价,从不拈轻怕重,办理每件事情都有条有理。刘志华同志工作积极主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名先进工作者和许多同志工作也很出色,因时间关系,就不一一点到。借此机会,我代表办党组向全办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政府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体制机制还要进一步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政府法律顾问主体作用还不够凸显。这些问题和不足,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新要求,认真开展政府立法,深化政府法制工作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1、严格落实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确定,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件,制定省政府规章6件。组织实施好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要按照我办《立法项目提前介入指导方案》要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抓紧完成起草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审核修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继续在《江西日报》、本办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立法草案,完善重点立法项目听证制度,探索1个项目+1所高校·1个研究机构专家论证评估模式,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
3、改进立法调研机制。认真做到不调研不立法、先调研后立法,每个立法项目调研前都要拟定计划方案,充分做好调研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立法项目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地点和方式,努力提高立法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规章的定期清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上位法的修改、废止情况,适时组织规章清理,提出规章修改和废止建议,保障法制统一,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
(二)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工作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省编办一道,根据中编办、国法办的改革部署,及时修改完善《江西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提交省委省政府讨论。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2、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选部分市县进行推进,力争11个设区市全覆盖;召开一次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现场推进会,力争推进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3、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公、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工作的合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抓好《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年选择若干个关系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组织行政执法专项调查,搞好行政执法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和推开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事中的抽查和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适当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坚决予以纠正,并适时进行通报。启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
3、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上一年度新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法律责任条款,指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避免“同案不同罚”等现象的发生。
(四)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公信力
1、切实履行政复议职责。召开一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务研讨会,提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公正办案,复议为民,注重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组织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支持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年内举办一期培训班,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
3、认真抓好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三调联动中心”,在省、市、县三级行政部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行政调解工作培训,提高行政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适应法治江西建设新常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按照中央四中全会和省委十次全会的新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细化指标。
2、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研究贯彻国务院即将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真正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3、继续抓好法规、规章实施后指导工作。探索改进指导方式,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制度,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4、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依托国内知名高校,组织开展政府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机构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按照“五个过硬”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法治已经摆到越来越突出的位置,政府法制工作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政府法制机构将承担更繁重、更复杂的工作任务,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与发展相呼应。我们如何完成好2015年工作任务,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把握机遇,有所作为,关键是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法制工作者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新要求,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不畏艰难、真抓实干。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始终,为全面完成任务、全面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提供正确的方向保证
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是由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属性决定的,是对政府法制工作者最根本的要求。“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法律的关键环节”,政府法制工作者如果不具备很强的政治意识,不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就会把握不准党的方针政策,就会体现不出省委省政府的意志和主张,就会缺少遵循而出现问题。讲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讲政治最关键的就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在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依法行政指导等工作中把握好政策性,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问题,制定对策,抓好落实。讲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树立“完成任务就是最大的政治的观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诿扯皮,不讨价还价,把每项任务完成好。
二是要坚持把明责任贯穿始终,为全面完成任务、全面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提供重要的思想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190项重大举措,我省明确细化了225项具体任务,其中,我办作为牵头单位的工作47项,参与41项,占全部任务的39%,任务繁重,前所未有。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没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是绝对完不成任务的。脑中想着职责,心中装着职责,行动中体现职责,是新的形势任务对每一位同志提出的基本要求。当前,尤其要防止出现在位不谋事、任职不尽责,领导不推不动、工作不催不动、形势不逼不动等不良现象。要知责思为勇担当,面对困难不躲避,各知其责、各守其责、各尽其责。要牢固树立期限意识和成果意识,充分认清现在不是干不干的问题,而是怎么干,必须干好的问题,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指令性的工作,要严肃认真对待,逐级明细责任、逐级列出时间表,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凡是成绩突出,形成成果的,要大力表彰奖励,在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三是要坚持把强素质贯穿始终,为全面完成任务、全面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有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人才是决定性因素。我办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要求比,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大家要自知自明,要本领恐慌,特别是年轻的同志,要始终保持很强的危机意识,切实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充分认清个人能力素质与岗位职责需求的差距,克服自我感觉良好的模糊认识,切实对照“三化”标准,将能力不足照准,扎扎实实学业务,踏踏实实练本领,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办党组要为干部的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坚持“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在胜任中胜出”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自我努力和组织培养,切实提高全办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使我们的干部个个出类拔萃,成为炙手可热的人才,努力形成单位和个人双赢的生动局面。
四是要坚持把守纪律贯穿始终,为全面完成任务、全面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强调最多的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守纪律讲规矩,核心就是要强化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全体党员遵守党章总规矩,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全办党员干部,尤其是办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弛而不息地反“四风”、抓治理,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要坚持把严作风贯穿始终,为全面完成任务、全面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作风实,百事可为;作风不实,万事难成。反思我们有的工作进度滞后、缺少特色、质量不高等问题,重要原因还是我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深入,工作存在一般化、简单化、表面化的倾向。当前,我们尤其要在增强作风的艰苦性、扎实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始终盯着末端落实跟踪问效,以一种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干出成效不罢手的韧劲和毅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努力锤炼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养成认真负责、脚踏实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习惯,努力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坚决防止出现“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等现象,要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攻坚克难,用领导者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带领全办干部,齐心协力干好工作。
同志们,新的一年,形势逼人,不容懈怠;使命光荣、催人奋进!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办党组向大家拜个早年!祝愿大家节日快乐、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