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7
关于2016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告
各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赣财办[2017]1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对追加的法制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执法证件发放及管理专项资金(30万元)二个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法制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优秀;
2、执法证件发放及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优秀。
年终评优评先,此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希望相关业务处戒骄戒躁,提高业务水平,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