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5-03

       4月28日,省委书记、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第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会议指出,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不是不要开展品牌建设,相反我们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积极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大力提升江西品牌竞争力,加快实现“江西产品”向“江西品牌”转变,为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持续动力。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确保著名商标废止工作有序实施;切实加强商标监管,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