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行2018年第二季度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会

发布时间:2018-06-26

    6月15日,省公安厅召开第二季度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副省长、公安厅长秦义主持并讲话。 

    会上,网安总队琚忠秋、刑警总队杨复宽、经侦总队陈群等3位同志结合江西公安工作实际,分别分析解读了《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听完每位同志授课后,秦义指出,3位同志分别从各自专业的角度,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案例,条理清晰地讲解了3个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使我们有了初步了解和整体把握。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经济犯罪都是当前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学习,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对相关工作的理解认识,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和公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秦义强调,《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是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行动纲领。全省公安机关要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同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同推进信息化警务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同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同提升公安队伍履职能力结合起来,为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作出公安机关的应有贡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既定工作安排和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有“伞”打“伞”、无“伞”强基,把握节奏重点,巩固扩大战果,注重总结提高,熟练学习运用中央政法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指导下一步工作有序开展;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犯罪越来越多,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新型经济犯罪尤为突出,最高检、公安部出台《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是应对当前经济金融风险、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加强防范预警,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完善基础经济数据库和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努力将经济风险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打击整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大要案件发生,要加强风险管控,坚持查办案件与维稳处置同部署、同落实,严防经济领域各种风险向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秦义指出,此次学法活动组织有序,选题设置合理,契合当下工作重点,取得很好的效果,大家会后要充分消化学习内容,将学习内容尽快转化为推进实际工作进步的动力,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厅领导涂建生、陈光明、张强、胡满松、龚惠民,厅副巡视员出席学法会,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法会。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