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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率先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建专门场地

发布时间:2018-01-16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周蔚)行政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9月1日《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调解案件每年均达30万件以上。其中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住建部门受理案件最多。

2017年12月25日,昌平区法制办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北京市昌平区行政调解委员会暨行政调解协会。2018年1月4日,北京市法制办召开新闻宣传会。

全市每年调节案件达30万件以上公安、工商、住建部最多

2015年5月19日《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出台,9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调解案件每年均达30万件以上。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处长庞雷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调解案件475172件,调解成功218743件,调解成功率46%。其中,各区政府、街道、乡镇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50570件,调解成功37455件,调解成功率74%。各区政府、街道、乡镇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治安管理纠纷、消费纠纷方面。

市、区政府各部门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417355件,调解成功174686件,调解成功率42%。其中公安机关受理231802件,工商部门受理174421件,住建部门受理11115件。

昌平:率先成立区行政调解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昌平区法制办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北京市昌平区行政调解委员会暨行政调解协会。

昌平区行政调解委员会是昌平区政府负责审理行政调解案件、指导本区行政调解工作的审议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区政府重大疑难行政调解案件和研究本区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昌平区政府为保证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效果,区法制办招录了10名专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设置了专门的行政调解场所,并为行政调解工作设置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同时,各委办局及各镇街也在相继地设置行政调解专门的场所,设置专(兼)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并开展广泛的宣传。

据统计,2017年,全区依法调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699件,调解成功561件,调解成功率为80.3%。

行政调解:当事人自愿便捷高效

通报会上,昌平区交通支队法制科董学勇介绍了一起调解案件,北京市昌平某小区物业与业主发生纠纷,小区道路被业主车辆侵占。一位业主被堵3小时,该业主向交警支队报警,要求将堵住的车拖走,前后报警14次。当时昌平分局民警已经出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发现被占车道为小区自建道路,为避免群体性事件,没有拖车,而是维持现场现场秩序,协助解决物业与业主的纠纷。

该业主虽然没有实体利益的损失,但被堵三小时心存怨气,于是提出行政复议。交警支队为从根本上缓解矛盾,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进行调解。之后该业主理解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撤回复议申请。

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繁琐、时间长、容易引起当事人偏激的做法。行政调解更便捷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对于行政调解的职权,庞雷处长指出,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主要是依法调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当事人遇有矛盾纠纷时,可以向负有法定调解职能责任的机关请求调解。昌平区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引导群众选择行政调解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