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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立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班在泰安举行

发布时间:2018-01-1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总结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省政府立法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工作水平的思路措施,12月20日至22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在泰安举办全省政府立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班。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出席研讨班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晓峰,副巡视员孙成文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研讨班。全省各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立法科(处)长以及省直各部门法制处(室)负责人约120余人参加。

孟富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府立法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历史主动和锐意开拓的政治担当,坚韧而进,善于创新,积极作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经济领域、生态环保领域、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立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决定55件,制定出台省政府规章51件;17市提请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决定80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60件,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孟富强强调,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这是对新时期立法工作这是对新时期立法工法律体系、党的十九大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工作的方向和工作重点,开列了一份详尽的“任务清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有限的立法资源更多地向民生倾斜,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更加繁重的全面依法治国任务需要政府立法工作者付出艰辛努力,当前,法治实践、社会实践对立法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立法都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改革和利益调整,立法难度也在加大,要振奋精神,快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孟富强要求,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改革发展决策提供法制保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的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工作,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机制;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以立法服务改革创新开放,以立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以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立法守护蓝天青山绿水;要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化水平。加强政府规章审查把关,深入推进开门立法,继续完善立法评估和委托起草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切实加强立法系统建设,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能力。挖掘陈艳利式的先进事迹和个人,通过培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们立法队伍能力的整体提升。

本次研讨班,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针对新时代政府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以及阿里巴巴集团政策研究室的相关业务专家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专题报告。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分管负责人和青岛、枣庄、潍坊、济宁、威海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