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回应群众反映,及时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08

    省政府法制办针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代省政府起草了《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于2014年8月16日以省政府令颁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好《办法》,省政府法制办还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办法》和《意见》出台,对于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