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5
4月1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同志在宜春市开展地方立法知识讲座,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市政府、市监察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市政府法制办等人员参加讲座。
周雍主任从立法的法律地位、现存在的问题、立法原则、立法体制、立法权限以及如何做好立法工作等六个方面对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讲解,从古希腊、古罗马等古典法律思想到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等变法实践,深入浅出地阐述立法的重要意义,从我国宪法的修改到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鞭辟入里地讲解了我国立法工作在实践中的与时俱进。
周雍主任强调地方立法不是表面文章,不是形象工程,更不是政绩工程,做好立法工作要做好两个“321”。一是要立足3大功能,找准定位,明确地方立法的实施性功能、自主性功能、先行先试功能;要坚持2个导向,即突出地方特色和立足管用实用;要严守1条底线,即地方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上位法相抵触。二是抓住3个环节,做好立项环节、起草环节、审议环节的工作;抓好2个参与,即立法工作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参与,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好1个规范,即严格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行文,做到法言法语,不说“外行话”。
最后,周雍主任对宜春市立法工作尤其是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表示肯定,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充分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实情,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做出表率。(宜春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