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8
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破解“多龙治水、无人负责”的行政执法难题,节约行政资源,宜春近期在城市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同时,保留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工作。
对于无需技术支撑、现场可以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处罚;而对于需要技术支撑、现场难以处置的暂不划转,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此次改革将原分散在14个部门中涉及群众盼望关切、基层迫切需要、部门能够划转、执法程序简易的427项行政执法事项直接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政府法制办)